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变化,不用住院能申请备
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社会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工业生产带来了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环境也造成了不少的破坏,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人民的生活节奏很快,生活压力较大,饮食习惯不规律,而且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急剧加快,老年人口数量加大,我国的疾病谱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以恶性肿瘤、慢性肾病、三高等等为主的慢性病及其并发症的治疗占据了我国公共卫生支出的85%以上。
各种慢性病已经成为了我国国民身体健康的最大威胁,慢性病的治疗跟一般的疾病不一样,很多的慢性病无法根治,只能通过长期的用药或者长期门诊治疗来控制病情发展,所以国家医保局也一直致力于完善医保的门诊报销制度,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自去年以来,多地都出台了很多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的新变化,包括申请、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等设置。
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需要先行申请审批,在医院就诊,诊断出来某种门诊慢性病之后,需要填写门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提交相关的资料,不同慢性病病种的申请资料不一样,主要包括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书、化验报告、出院记录等等。提交资料后,符合条件的,审批通过了会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后在下次就医时只要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就可以直接报销了。
以前的时候,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必须要住院诊断的门诊慢性病才能申请门慢门特报销,此前,国家医保局及多地的医疗保障部门为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特意明确了,各统筹地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就诊记录等作为门诊慢特病认定材料,逐步减少书面证明材料。对于门诊检查可明确诊断的疾病,不得将住院作为认定门诊慢特病的必要条件,取消了需要住院才能申请门诊慢性病的相关规定。
在这之前,国家医保局出台了医疗保障清单制度,明确了医保可以报销和不能报销的范围,此前多地都取消了门诊慢性病关于医保小目录的限制,就是说相当于只要申请审批了某种慢性病,在门诊就诊的时候就可以报销医保目录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三大目录内的诊疗、材料、药品等,就比如说有高血压的慢性病,感冒发烧去门诊就医也可以用慢性病报销。
此次的改革之后,医保部门明确了门诊慢特病的报销范围,规范了门诊慢性病的医保报销,缩小了报销范围。与门诊慢特病病种门诊治疗无关的药品,超出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明确不得在门诊使用的药品,辅助类或滋补类的药品,其他不适宜门诊使用的药品等,非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门诊慢性病的门诊治疗有两种,一种是长期用药,比如说高血压、糖尿病这些,只要长期服用降压药,降糖药就行;一种是长期治疗,比如尿毒症、恶性肿瘤等等,需要血液透析,门诊放化疗等等,所以医保报销也分为两种,分为一类和二类慢性病,Ⅰ类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执行;Ⅱ类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按照就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也就是说一类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封顶线跟住院一样,而二类的慢性病封顶线各地可以进行设置,一般是一个病种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