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糖尿病门特天津推行最新管理方式

8月22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深入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市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印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以下简称“门特”)健康主管责任制。

据悉,糖尿病门特患者可自主选择一家健康主管机构,负责教育指导糖尿病门特患者加强自我管理,并向糖尿病门特患者提供规范化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目前,全市已有家医疗机构申报成为糖尿病门特健康主管机构,并承诺可以自行或与其他医疗机构协作的方式,向糖尿病门特患者提供包括病情监测、并发症筛查、治疗用药和转诊等事项在内的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自6月1日实施以来,本市已有近3万名糖尿病门特患者选择了自己的健康主管机构,运行平稳、反响良好。

政策明确,糖尿病门特患者选定健康主管机构后,在健康主管机构及其协作医疗机构接受糖尿病门特诊疗,报销范围将不受本市糖尿病门特项目支付范围限定。由健康主管机构及其协作医疗机构根据糖尿病门特患者病情实际情况,从本市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选择适宜医药服务项目,制定糖尿病及并发症的规范化诊疗用药方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均按糖尿病门特待遇标准予以报销。暂未选定健康主管机构的糖尿病门特患者,仍可继续在原选定的定点就医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糖尿病诊疗用药费用,将严格按照本市糖尿病门特项目支付范围报销。

常见问题解答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自6月1日本市推行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健康主管责任制以来,截至目前,已有近3万名糖尿病门特患者选择了自己的健康主管机构,为更好服务群众就医,市医保局对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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